《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案审议程序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27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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