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20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分别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修订《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的说明。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马文田、王晓玲(女)、方 旋、石奇珠、李 力(女)、吴沙、陈小钢、陈建华、武延军、姚奕生、凌伟宪、唐航浩、颜小明在主席台就座。
张桂芳在报告中回顾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年的主要工作情况。他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广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共审议议题119个,其中审议地方性法规11项,已通过9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8项,对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专题调研监督2项,对4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4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人次。一是围绕落实人代会代表议案决议,着力推动破解影响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促进我市经济在调整结构中加快发展;三是围绕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着力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四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五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六是围绕发挥代表作用,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七是围绕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效。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区、县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
张桂芳指出,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法规立项论证还不够充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增强;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推动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还不够到位;代表履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张桂芳指出,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广州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起点。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依法履职,努力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一是依法有效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三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张桂芳最后强调,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凝聚力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谱写我市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全面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