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月11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石保,副主任林平杰、杨小明、徐紫玲、张平,秘书长高振忠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韶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韶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审议并通过了韶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测评市政府组成部门和“法检两院”2013年工作办法(草案)。
据悉,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将组织代表按照测评办法,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和“两院”2013年工作进行测评。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