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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来源: 广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1月27日 09:10

1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1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志恒传达省纪委十一届三次会议和省委书记胡春华重要讲话精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于蓝,党组成员、常委会副主任陈继兴,党组成员、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出席,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依法治省办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办公厅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上,陈继兴就学习省纪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作了专题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委书记胡春华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常委会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纪委会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有关部署和一系列措施,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黄龙云强调,要切实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在政治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组织制度,自觉执行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定对人大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健全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民主决策制度,推进常委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推进建立科学的用人选人机制,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开透明和科学规范;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堵财务漏洞,避免铺张浪费,防止腐败滋生,推进廉政型、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吸取领导干部违法违纪事件的教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黄龙云表示,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通过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加紧研究和加快推动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地方立法,如预防腐败条例、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开展对听取和审议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社保基金监管、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等方面的监督,推动建立法治轨道上的长效机制,从法治上保障和促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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