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月9日在广州召开。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3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许瑞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审议意见对报告稿作必要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修改稿)》。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