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全面部署镇人大监督办法实施工作
即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称《镇人大监督办法》)是我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实践。为全面有效地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南朗镇召开全市镇级人大负责人学习贯彻《镇人大监督办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亲临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永林作动员讲话。会议强调,要通过学习领会《镇人大监督办法》,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积极奋发有为,努力开创镇级人大监督工作的崭新局面。
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体现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但没有常设机关的镇人大在闭会期间如何依法有效行使监督权,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明确,且可操作性不强。为此,中山市主动肩负创建法治广东建设示范市的责任,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立法宗旨的前提下,于今年年初启动了《镇人大监督办法》的制定工作,并在10月30日召开的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力求通过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推动各镇人大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实效,努力破解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监督难题。
据了解,《镇人大监督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二条。主要阐述法律依据、制定原则和监督对象,规范了完善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审查和监督预算、民主测评等主要监督形式,进一步明晰各种监督形式的具体内涵和操作要求,力求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有机结合起来,使镇人大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
黄永林强调,《镇人大监督办法》的实施对各镇人大来说是一项具有探索性的全新工作,既是一份职责,也是一种挑战,各镇人大一定要将学习贯彻作为明年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主动、全面谋划、统筹安排、精心实施。具体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要把学习贯彻《镇人大监督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专题辅导、分散自学、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全面了解监督的依据、原则、主体、对象、内容、形式及保障措施,切实掌握工作的规则、程序和方法。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普及工作,抓好向政府职能部门的宣传,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为人大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强化沟通协调。镇人大要结合本镇实际,周密制定人大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积极主动地向镇党委汇报监督工作思路和安排,争取党委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安排上的重视和支持;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时要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情权;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镇级人大监督工作的登记反馈制度、总结交流制度、督促检查制度,镇人大办要将每次监督活动的情况登记在案,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要加强对各镇贯彻落实《办法》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定期对工作进行交流探讨,研究改进, 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四是注重监督实效。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始终自觉服务服从于全镇工作大局,坚持“少而精、少而准、少而深、少而实”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把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好百姓的“钱袋子”和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始终关注,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