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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信访条例专家建议稿评估会

来源: 广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15日 08:56

  2013年11月13日至14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评估会,对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所高校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起草的《广东省信访条例(专家建议稿)》进行评估,听取立法咨询专家、信访实务专家、群众代表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陈小川、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
  评估认为,专家建议稿坚持以有效解决我省信访问题为导向,遵循法制统一与制度创新相结合,规范信访活动与源头预防信访相结合,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相结合,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与立足本省实际相结合,在信访功能定位、信访人的权利义务、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处理机关的职权职责、信访受理范围、信访程序、信访秩序、信访源头预防、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还针对信访立法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黄龙云指出,委托高校起草专家建议稿改变了以往法规草案多由单个部门起草的模式,是立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践,是省人大常委会优化法规起草机制的一次新探索,是发挥高校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的一次新尝试,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
  黄龙云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结合广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深入研究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信访领域的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问题。在信访立法中要把握好两个重点,一是建立底线思维,一方面对政府和有关部门错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要维护信访秩序,依法有序信访。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程序,用程序的正义确保信访结果的正义。
  肖志恒指出,这次评估会参加评估的主体广泛,评估意见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推进信访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很大的作用。专家建议稿既是三所高校专家学者的智慧结晶,也是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体现了理论探讨与实际问题相结合、理清思路与规范操作相结合、理论创新和务求实效相结合、强化责任与改进方式相结合、规范信访行为和规范上访秩序相结合,为信访立法奠定了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省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法制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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