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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来源: 佛山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5日 09:54

  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总规》)和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建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徐海祥、黄建丰、刘耀淳、霍伙、卢立湃,秘书长霍锡淮等30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许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学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皮文井等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认为,自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进行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加强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有效推动《消防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逐渐增加,灾情分布范围更加广泛,情况更加复杂等问题。会议强调,消防安全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安,是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市要强化政府统筹领导,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水平;要坚持综合整治,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狠抓责任落实,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消防意识。

    关于《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初审情况的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审议新修编的《总规》在征询各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并于10月18日组织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市人大代表听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总规》编制情况的说明,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总规》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认为,市政府以及规划部门高度重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编制内容以及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总体规划对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各个领域的战略布局比较合理。会议强调,要承前启后,确保《总规》的连续性;要兼顾各方,力求《总规》更加科学严谨;要突出中心,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要强化统筹,维护《总规》的严谨性;要建章立制,强化《总规》实施的执行力;要加强宣传,确保《总规》的实施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争取早日将我市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同时昨天审议通过的《总规》将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呈国务院审批。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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