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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河源开展立法调研

来源: 河源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0月17日 14:22

  10月15-16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到河源,就《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仁光陪同参加调研。

  据了解,与现行的《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比,《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部分新内容。例如,条例适用范围就由现行的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汽车摩托车维修等扩大到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和客(货)运相关服务。

  在调研座谈会上,我市各相关部门人员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认为,随着行业的划分越来越细化,考虑到货运代理和配载、汽车租赁等行业已形成规模,但汽车租赁对包车和出租客运形成很大冲击等因素,建议有必要将货运代理和配载、汽车租赁等活动纳入条例的管理范围。

  对于条例草案规定的“禁止使用拖拉机、货运车辆、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营旅客运输”条款,市工商局认为,该规定是必要的,可行的,有利于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市交通运输局建议该条款只作为禁止性条款,不作为强制执行条款。

  省人大调研组肯定了我市各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他们认为,这些建议结合实际,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可将部分建议吸收到修订的《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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