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9月24日至27日在广州召开。今日(9月24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7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省政府副省长招玉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审查报告;听取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金融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垃圾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深圳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