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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来源: 河源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6月28日 10:46

  6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围绕打造“广东绿谷”,再掀造林绿化新高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少良主持,副主任温文斐、李为民、蔡松贵、吴素香、吴仁光,秘书长欧阳培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朱蔚蔚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在贯彻实施《森林法》工作中,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在保护森林资源和建设生态文明、打造“广东绿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使我市的森林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据统计,建市25年来,森林面积从建市之初的79.7万公顷增加到2012年的113.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从建市之初的1863万立方米增加到2012年的5234.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53%提高到72.9%,位居全省前列。
  会议认为,我市林业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打造“广东绿谷”、建设全省森林生态屏障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造林绿化任务重、林业产业化程度低、基层林业站设施落后等问题。会议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再掀造林绿化新高潮;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大管护力度,确保森林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河源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和201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基金预算、财政专户预算三块预算总收入共实现795174万元,财政总支出540708万元,年终结余结转254466万元,其中专项结转254366万元,净结余100万元。财政收支实现平衡,并略有结余。
  会议认为,2012年财政收支真实准确,重点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审计报告中预算收支核算不够规范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中的一些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议案以及人事任免等事项。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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