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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连山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来源: 清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5月24日 14:59

  5月20日下午,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三妹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有关机构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大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常雄等陪同下,对连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人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到了吉田镇沙田卫生站,详细了解卫生站的卫生状况、药品价格、药品的购进渠道、对过期药品的处置和医疗垃圾的处理以及检查核实了该村合作医疗门诊即时补偿机制的落实等情况,对该卫生站多年来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而坚持从国家规定的渠道购进药品,至今未出现过用药安全事故表示赞赏。

  随后,检查组来到了县城的城南药店,认真检查了药品的生产日期与使用期限,药品的进货渠道并抽检了部分药品的真伪,查看了该店的处方药品销售登记表,对药店能基本规范经营表示肯定,并对其提出今后要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并运用电脑对药品的购进和销售登记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最后,检查组到了吉田镇中心卫生院,检查了该医院的中药房和西药房的部分药品,查看了药库里中药和西药的药品检验报告,详细了解了农村合作医疗在该医院的有关医疗费用核销情况,提出了中药和西药要分开库存,以防止药物之间串味而产生药理副作用的建议。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该县行政办公大楼813会议室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黄常雄就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情况汇报。听取汇报后,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韦宗庚,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刘坤平,清远市卫生局副局长罗家泉等作了发言,认为连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工作有成效,同时,指出连山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结束前,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三妹作了总结发言,她肯定了连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做法,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县、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尤其是监管好农村商店的药品销售,规范农村药品销售渠道,加大监管力度,保障药品安全,用药安全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建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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