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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对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 清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5月24日 14:54

  5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钊带领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陈建华作工作汇报。

  自2011年7月《社保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扩大参保范围,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基础不断夯实。截至今年3月,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人数达693.55万人次,比《社保法》实施前增加153.35万人次,增长1.28倍。从2006年开始,我市连续8年提高退休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目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已达到1328元,正常缴费退休人员月人均退休金为1488元。此外,我市依靠省社保部门提供的结算平台,开展同广州市部分医疗机构的异地联网结算工作。目前,我市已同广州市15家医疗保险机构实现异地联网结算。

  据悉,5月21日—22日,检查组还将前往企业和医院实地检查《社保法》贯彻实施情况。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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