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到天河、白云区调研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
2013年3月11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荣康同志率调研组先后到白云、天河区就办理制定《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议案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岳向阳等同志参加了调研。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林玲同志、党组副书记王淑贞同志、副主任张志强同志,白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晓兵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听取了白云、天河区两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法制工作安排,围绕制定<《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议案办理工作,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院、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定《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悉,在2013年1月召开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王超莹等4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大会主席团认为该议案符合代表议案的法定条件, 但所提的法规草案还需进一步完善, 决定交由市人大内司委在闭会期间审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