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人员名单
(2010年7月7日漳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贻华的提请,任命:
刘小玲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华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小玲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华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新发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根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贻华的提请,任命:
刘小玲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华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小玲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华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新发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