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
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杜明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清秋、陈昭扬、黄诗福,秘书长郑庆勋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
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视察组一行汇报了我市检察公诉情况,视察组成员们还观看了全国十佳优秀公诉庭的庭审视听资料,并进行座谈。
杜明聪指出,几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及时准确地指控各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大力推进公诉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
就做好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杜明聪强调,要把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履行检察公诉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公诉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公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公诉工作的价值追求。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履行好指控犯罪的诉讼职能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推动社会主义法制进程。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司法正义。要继续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公诉工作机制改革,推动公诉工作创新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队伍执法能力,树立国家公诉人良好的职业形象。
郑庆勋、李明欢、黄世忠、苏世明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在座谈发言中,充分肯定了我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取得的成绩,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推动“阳光公诉”工作,通过适当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公诉案件的审查情况,推动代表听庭评议常态化,探索建立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今年6月1日起,修改后的《律师法》将开始实施,这将使公诉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应积极研究对策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在网络化、信息化的今天,检察机关应加强研究如何不受外界信息干扰,依法、公正、独立办案,应将科技信息手段应用到调查取证当中,提高科技办案水平。
林永星表示,将把视察组成员所提的建议、要求贯彻到今后工作中,同时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