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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执法检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6月24日 08:55

中国人大网讯 6月15日至2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先率领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易洲、吴景辉的陪同下,到漳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副市长黄浦江代表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副市长赵静出席执法检查反馈会听取检查组的反馈意见。

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省实施规定、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稳定承包经营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总结土地流转、林木林地权属纠纷处理经验,防止农民失地、失山,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否保持长期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备案、登记和发放到位情况,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林木林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情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产权明晰、林权登记发证情况,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举措、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执法检查组一行在漳州召开座谈会,深入长泰、南靖、云霄、诏安四县实地检查,并听取四县政府的汇报,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了解“一法两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组在诏安县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反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先对漳州市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要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的扫尾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流转。要进一步提高对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发证率和到户率;完善林木采伐指标的落实,要试行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工作;进一步做好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曾浩川)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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