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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幕

来源: 福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7月22日 10:16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21日上午在福州开幕。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德章、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徐谦、庄先和秘书长马潞生出席会议,副省长张志南、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颜黎明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震宙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美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检查报告中,王美香说,省政府高度重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为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台商投诉协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台商来闽投资势头良好,闽台经贸合作持续稳步发展。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提高做好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维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优质服务,建立健全保持台湾同胞投资权益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理台胞投诉案件;积极作为,大胆创新,争取在两岸人民交流合作上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在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检查报告中,王美香说,五年来,我省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保持了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基层基础,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政策推动,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作用。执法检查组针对“一法一例”执行中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情况突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修改二稿)》,提出修改的建议和意见。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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