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动物防疫法执行情况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在泉州市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泉州市执行《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伟劲参加检查,市政府副市长洪泽生陪同检查。
近日,检查组深入到鲤城区、南安市、永春县、惠安县等地,详细了解动物防疫法宣传贯彻,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情况,防疫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近年来,泉州市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行“村级动物免疫日”制度,突出抓好畜禽常年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要求。截至4月20日,泉州市已完成今年所有畜禽春季集中免疫任务。
检查组对泉州市执行动物防疫法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就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同时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防控重大疫情的责任重大,进一步健全防控保障机制,依法加强防疫检疫,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关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傅圆圆指出,泉州市执行动物防疫法总体是好的,但要正视存在的问题,防控防疫任务艰巨,形势不容乐观,防疫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实施防疫法还存在不少差距。傅圆圆强调,动物防疫法的实施事关养殖业健康发展,事关人体健康,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务必高度重视。要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依法经营,守法执法的意识。二要加强检疫检测和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要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防疫队伍的建设。四要健全和完善防控保障机制。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