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努力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加快海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所提建议应当有利于推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有利于发挥福州在推动海西建设先行先试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并具有适当的前瞻性、导向性。 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写明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同时附上建议人和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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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9月15日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