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漳平市人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5月16日至17日,龙岩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乐昌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冒雨对全市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漳平金鑫硫酸化工有限公司、漳平化肥有限公司、正盛无机材料有限公司、蓝天竹业有限公司、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振鸿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察看,重点检查城区粉尘污染治理情况,并到城区两个大气监测站了解情况,同时听取了市环保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座谈。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管理,控制渣土堆放,实行清洁运输,提高城市人均占有绿地面积,防治城市扬尘污染;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城区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进行综合整治,防治油烟污染附近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监测,完善监测网络,认真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大气污染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蒋建江)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