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
黄楷书
3月28日上午,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法制内司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审议认为,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备工作,所报备的文件范围、时间、份数,程序、手续,符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备案审查期间,未收到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在适用过程中的投诉和意见。常委会对区政府今后制定、发布、终止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一是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前要深入调研,对规范适用的对象、内容、标准、程序、办法等,广泛听取各方群众、专业人士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充分听证和论证,注重合理性,确保可行性。二是规范性文件的终止、废止应由原发文单位、或上级人大常委会、或本级人大常委会行文为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文时,要注重规范性,确保合法性。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