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1年1月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要求,提出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委确定的2010—2011年全省650万亩造林绿化任务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区域的落实情况,科学造林和管理情况,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等。
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对外开放综合通道的构建情况,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情况,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的发展情况等。
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我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发展的基本情况,各级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情况,民办教育的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及依法管理情况,民办教育的多元投入、办学条件、民办学校产权界定及经费管理情况,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升学就业情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学生的同等待遇落实情况,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内部管理,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主要情况等。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情况,加强对基层基础审判工作指导情况,基层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机制情况等。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情况,加强对基层检察工作指导情况,基层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机制情况等。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情况,以及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情况,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情况,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中小河流治理情况,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0年省本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10年预算执行中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情况,以及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的措施;2011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报告2010年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2011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及其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等。
以上两个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1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五大战役”实施情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举措和成效,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以及进一步落实全年目标任务的工作打算等。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和审议上述3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台湾同胞来闽从事农业合作的情况及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性措施(如居民待遇、优惠措施等)的落实情况,以及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政府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投入的情况;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公办养老机构规划、建设、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新建城镇公共设施、居民区及住宅中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扶持创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各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情况,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情况,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善情况等。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调整及执法队伍、检测体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应急处置等监管制度情况,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订清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制订、备案情况,以及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后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包括: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制定、执行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流域规划环评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护情况;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2010年环保执法检查跟踪监督项目整改情况等。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请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专题询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予以配合。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
序号 工作报告名称 听取和审议报告时间 承办单位
1 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5月 内司工委
2 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5月 农业农村工委
3 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5月 财经工委
4 关于2010年省本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月 财经工委
5 关于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7月 财经工委
6 关于我省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 教科文卫工委
7 省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 内司工委
8 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 内司工委
9 关于我省2011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9月 财经工委
10 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1月 内司工委
11 关于我省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1月 农业农村工委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地区 检查时间 听取和审议报告时间 承办单位
1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福州 漳州、泉州 5月、6月7月 侨(台)工委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厦门 漳州三明龙岩 7月、8月9月 内司工委
3中小企业促进法 泉州莆田 7月、8月9月 财经工委
4食品安全法 三明莆田宁德 9月、10月11月 教科文卫工委
5水污染防治法 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 9月、10月11月 环城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