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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闽江南北港、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福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1月22日 08:42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纪建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闽江南北港、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石板材污染整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得到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持优良。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部分地方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滞后,一些地方工业污染整治进度和部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偏慢,石板材行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仍较严重,一些流域水环境仍然较差,水环境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仍任重道远。

  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水源保护意识,彻底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各部门职能和管理范围,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全面排查和治理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重点排查养殖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要加快畜牧业发展规划制订工作,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流域沿岸等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场。加快石板材加工集中区建设进度,全面完成今年石板材行业项目的取缔、关闭、搬迁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进度,健全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行实时监控机制,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大内河及流域支流沿线污水管网接驳力度,尽快完成沿河污水的接驳收集工作,实现雨污分流。全面整治重点流域沿江水岸,避免废物、垃圾污染水体,提高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的长期安全。

  以上意见,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并于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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