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福建 > 新闻报道

福建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漳州开展执法检查

来源: 漳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06日 15:01

  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道溪带领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9月2日莅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福建省港口条例》(以下简称《港口法》和《港口条例》)执法检查。

  在漳期间,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景辉、副市长谢毅泰的陪同下,深入漳州招商局码头、龙海市石码港区实地检查。所到之处,省检查组看现场,听介绍,按照执法检查总体要求,详细了解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港口法》和《港口条例》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以及港口规划、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和维护、港口服务水平提升、港口航运在促进对台交流合作等方面情况,征求港口企业对进一步完善《港口法》和《港口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副市长谢毅泰代表漳州市政府所作的贯彻实施《港口法》和《港口条例》情况汇报。与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了解全市港口建设及功能现状,以及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探讨推进港口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港口法》和《港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漳州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增强人们自觉依法管理港口,依法经营港口,依法保护港口的意识,充分发挥了港口建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建设力度,扎实抓好港口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体制改革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有力地促进港口的开发建设,实现了港口发展的新突破、港口建设的新进展,行业管理的新提升。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要求,漳州市要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继续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港口法》和《港口条例》,使港口建设、港口经济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发展。要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积极推进港口一体化整合,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