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赴泉州开展立法和“两院”工作调研
王虎文
8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到泉州市开展《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和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专项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詹毅参加调研。
在《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立法座谈会上,泉州市11个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结合日常工作,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表示,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综治条例,力争符合综治工作的实际需要,促进社会安定稳定。调研组还听取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汇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律师座谈。
近年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审判机制和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狠抓公正文明司法,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指导培训,提高定纷止争能力。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多发性案件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的监督配合,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调研组对泉州市两级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予以肯定。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