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人大开展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执法检查
7月13日至16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莆田市贯彻实施《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到仙游县、秀屿区实地检查,召开了与台商代表座谈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检查组还委托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全面了解了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开展对台农业合作的领域、形式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各级各部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依法加大对台农业合作的政策、资金、人才支持力度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条例》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等。检查组对进一步深化对台农业合作的思路和措施等,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力求通过检查提出建议意见,推动相关工作上台阶。(宋群胜)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