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调研医患纠纷处理机制
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由简少玉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建议》(第1704号)被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为重点建议,由省卫生厅承办,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督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督办办法》及《关于认真做好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7月13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织开展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暨我省医患纠纷处理机制情况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豫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扬义、黄绳跃,省人大代表简少玉,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工作人员参加了调研。
本次调研的重点包括处置医患矛盾的快速反应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医院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的完善健全情况、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推广情况、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运行情况。调研组先后听取省卫生厅和厦门市、泉州市、惠安县、福鼎市卫生局汇报并座谈,召开省立医院、协和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7家省属医院和漳州市医院、宁德市医院、福州市一医院等5家设区市属医院代表座谈会,赴福州市听取福州市综治办、司法局、卫生局、公安局等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成员单位汇报并座谈,赴长乐市听取长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并座谈,实地察看了长乐市医院、长乐市妇幼保健院,并与医院负责人座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出席了省卫生厅和有关设区市、县卫生局汇报座谈会并讲话。王美香充分肯定了我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五位一体”处置机制的成效,尤其是创造性引入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方面的经验和成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快推进,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提高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水平和质量,保证第三方调解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推广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科学测算,统筹管理使用,减轻医院负担;要进一步探索总结好的工作机制和经验,为下一步立法、依法依规开展医患纠纷处置工作打好基础。(沈明福 王天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