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海洋环境执法检查汇报动员会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7月5日下午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动员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朱明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平、陈震宙、林乃铨、温佳禄,法制委委员林源森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先作动员讲话。
会上,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厅和福建海事局分别汇报了本部门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省经贸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省质监局作了书面汇报。
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执法检查组将于7月中下旬分两组分赴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四个设区市开展检查,并委托漳州、宁德两市开展自查。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海洋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的建设、运行及海洋环境质量定期评价情况、海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情况等八项内容。对即将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庄先副主任提出四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职;二要不走过场、不回避问题,在检查中要深入实际,既要肯定取得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与不足;三要突出重点,讲求方法,尽可能把问题了解深、了解透;四要勤于思考、提出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卢洪珍)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