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法和我省条例执法检查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深入到松溪、政和、建阳、光泽等地进行抽查。检查发现,我市近年来通过强化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环保综合治理和督察,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全市环境状况总体上保持良好。三年来,建溪、富屯溪和闽江南平段地表水质功能区达标率100%,全市饮用水源地表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为二级(良),其中,武夷山、建阳、邵武为一级(优),南平城区优良天数达99.7%,比上年增长4%;声环境质量在国家推荐值范围内,区域噪声值低于55分贝,交通噪声值低于70分贝。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宣传力度和深度还不够,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强化;节能减排工作繁重,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不容乐观;环保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保队伍力量薄弱;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监察亟待加强。
近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强调,环境保护工作是事关民生、事关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创生态新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理清工作思路,确保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