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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确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 泉州晚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2月25日 08:41

  22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主持会议,副主任孙增福、魏坚、周真平、陈家富、颜伟劲、陈全顺,秘书长吴春林参加会议。副市长洪泽生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根据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5个专项工作报告,包括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及省实施意见、执行《关于加强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的决议》工作方案、计划与预算执行、本级决算、经济结构调整、“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发展公交、城乡规划实施、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等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执行情况等问题的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残疾人保障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义务教育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等8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

  会议认真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经修改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市政府研究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报告对加强与改进治安管理工作提出建议: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警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各种治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充分发挥治安调解功能和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会议还讨论关于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方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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