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审议质量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汤万泽
审议报告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基本形式。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执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等情况的汇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而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监督水平的高低。换届以来,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以监督法的实施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一、突出三个重点,精选监督议题
监督议题选择是做好监督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立足于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主要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精选监督议题。
一是突出经济建设重点。围绕有效推动工业立区战略实施、农业主导产业培育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把工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农业结构调整、旅游产业发展等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是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把就业保障、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关爱弱势群体、食品安全、农资市场管理等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民生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建设和发展,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是突出民主法治建设重点。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把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两院工作等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推动全区民主法治建设,为全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围绕以上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坚持在岁末年初,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发放调查函、各工作委员会深入对口联系单位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各界对监督议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紧紧围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结合区委整体工作安排和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拟定监督议题提纲,再向区“一府两院”及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形成监督议题(草案)初稿,向区委汇报;征得区委同意后,再经常委会认真审议通过。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分析筛选,确保了常委会监督议题符合区委总体部署、切合地方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愿望,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把握三个环节,提高审议质量
议题审议是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审议质量决定着监督工作的实效。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将议题审议的各个环节推进落实到位。
一是注重抓好议题调研环节。始终把深入调研作为审议监督议题的关键环节,采取问卷调查与网络调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总结成绩与指出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议题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网络传播速度快、参与范围广和网民畅所欲言的优势,通过区人大网这个平台,广泛征求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原汁原味的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每次调查深入2至3个现场,实地察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和差距,增加对审议议题感性认识;坚持每次议题调研分别在乡镇、部门召开由党政领导、人大代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部门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问计于基层和人民群众,共同“解剖麻雀”,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仅去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议题调研活动中,共召开各类座谈会70多场(次),参加问卷调查、座谈的基层群众、人大代表800多人(次),有1300多名网民参与网上调查,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500多条,为审议好监督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注重抓好会议审议环节。建立了常委会审议议题分组讨论办法,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上围绕议题将参会人员分成两个小组进行分组讨论审议,由小组综合讨论审议意见,集中向会议作汇报发言,再听取议题调研小组调研发言,充分发挥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代表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社会最为关注、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言献策,提出审议意见,不搞泛泛而谈、面面俱到,不断提高审议议题质量。
三是注重抓好审议意见形成和督办落实环节。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后,由办公室认真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初稿,再按照“广泛征求意见→分管领导审查→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主要领导审阅签发”程序,形成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文件,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限期答复。在“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期间,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工作委员会参与,深入到相关对口单位,加强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到位,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常委会组成人员,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如去年,常委会为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常委会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联合执法仍需加强,监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问题,在听取和审议我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要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工作,强化对管理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教育,加大经费投入,充实执法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区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非常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整治方案,投入43万元用于购买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投入近300万元对东湖市场进行改造,确保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抓好三项工作,强化监督保障
紧密联系监督工作的实际,将《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监督工作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不断细化、创新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手段。
一是抓好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突出提高“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及报告的质效,制定了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对纳入常委会议题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一府两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专项工作的措施和完成情况、调查研究中了解掌握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测评,当场统计各等次得票数和所占比例,宣布测评结果。对测评不满意率高于30%(含30%)的专项工作报告,由报告机关进行认真整改后列入下一次常委会议题,重新报告。重新报告的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仍未达到50%的,由常委会讨论研究,提出处理办法,并将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情况及测评结果作为常委会公报的内容,同时报送区委。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有效增强了“一府两院”的履职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也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权威。
二是优化监督工作环境。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常委会组织人员外出参加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坚持每年两次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全国部分区市区旗的横向联谊会,开拓了工作视野,学习了外地经验。以人大机关集中学习为载体,积极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依法履职。坚持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根据全年议题安排,在常委会会议前开展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先后聘请专业人士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预算法》、《动物防疫法》、《电信条例》、《安全生产法》、《科技进步法》等进行专题辅导培训,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素质和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我们还筹集资金为常委会会议室安装电子屏和电子表决系统,常委会会议签到、审议草案及人事任免表决全部采用无线电子表决器进行,为常委会高效、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创造了条件。
三是抓好监督公开。始终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觉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积极推行监督工作全程公开。及时将监督议题、监督调研方案通过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并公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全面吸纳群众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活动和审议过程及时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坚持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各项监督活动,及时将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情况、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通过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实现了议题选择、调研方案、调研活动、审议过程、审议结果公开,真正做到监督工作全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