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江西 > 图片报道

江西人大常委会开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 九江人大信息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6月20日 09:36

  

  6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带领由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立法调研组一行,赴九江开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活动。

  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九江宾馆会议室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副主任曹林淼,市政府副市长卢天锡,都昌县、湖口县、永修县、星子县和庐山区等五县(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县(区长),以及五县(区)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四十余人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副市长卢天锡首先介绍了九江市关于环鄱阳湖周边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各县(区)与会同志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管理职责,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高效集约发展区的保护工作,以及违反该条例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了广泛讨论,并就湖体核心保护区的范围、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以及条例草案的文字表述等方面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和与会同志就条例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最后指出,大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大业,需要我们更好地做好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工作。与会同志对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使该条例更加严谨完善。通过对条例草案的研究讨论,也使我们对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认识更加深化、信心更加坚定。希望大家进一步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学习研究,在具体工作中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更加自觉和积极主动地投身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一伟大实践中。(市人大内司委万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