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薛晓卫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须依法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