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0年8月31 日南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饶万和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南星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饶万和、刘南星、李 敏、叶 京、胡 萍、裴重芳、刘 娟、朱 勇、彭 岚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仁杰、吴曙明、赖蓉蓉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