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24号)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9名。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538名,缺额11名。之后,根据有关单位报告,有7名代表调离本市:赣县陈立平,安远县刘建南,于都县曾庆解,瑞金市钟炳明,解放军何宗其、袁斐、曾远舟;有5名代表辞去代表职务:安远县唐智刚,寻乌县潘映新(女),解放军李建军、李斌、廖盛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12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鉴于潘映新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其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按照法律规定,有关选举单位补选代表共20名:章贡区陈玉川、黄贻君,赣县孙智宏、蓝显宾,南康市何善锦,信丰县黄蕙(女),崇义县许斌,安远县宋崇林,宁都县安宁,于都县陈世贤、张学明,瑞金市张治峰,会昌县蔡小卫、廖桂兰(女),解放军李史萍、汪于阳、陈庆阳、欧阳安民、郭安民、薛忠友。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上述人员的代表资格有效。
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在实有546名。其中有3名代表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安远县邝光华,南康市何耀灵,定南县谢添华。
现予公告。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月27日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月27日决定:任命张治峰、孙智宏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月27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