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16号)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补选赵爱明,宜春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李炳军,赣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郑为文为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上述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宜春市选出的舒晓琴,吉安市选出的凌成兴,赣州市选出的曾庆红,上饶市选出的董仚生,均已调离江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4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赣州市选出的骆炳峰、周逸洪,被罢免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2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613名,现在实有代表606名。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6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9月26日决定免去傅世平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6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6号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9月26日决定任命郑为文为江西省公安厅厅长。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6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