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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四个转变”出实效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9月27日 14:32

中国人大网讯  近年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为切实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以“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标准和尺度,积极创新机制,加速实现“四个转变”,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代表建议办理成效评定由人大主导型向代表广泛参与型转变。代表建议办理得好不好,不仅要看答复格式是否规范、回复时间是否合乎法定时限,而且要看答复是“切题”,还是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是不是答非所问,代表对答复反馈是否满意。从去年以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开始注重吸收代表参与到对建议办理工作评定中来,要求代表对承办单位的每件建议答复都要反馈意见,明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态度,让代表来直接决定承办单位的承办工作是好是坏。把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的答复反馈情况,作为评选表彰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一票否决制”条件。

二是代表建议办理答复范围,由限于提出建议人的“暗箱型”,向全社会公开结果的“阳光型”转变。为切实保证基层群众的知情权,让他们来监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使承办单位以更有作为的成绩来取信于民,近年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初步探索和实践:一是联系省、市的《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都市消费报》和《南昌晚报》等新闻媒体,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及时报道;二是利用中国南昌网的“代表议案建议”栏目和南昌人大信息网,对代表建议的提出人、建议内容和承办单位、答复内容等,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推动承办单位由“向代表答复建议办理情况”走向“请社会公众监督我的办理工作”转变。

三是代表建议办理督办主体由人大工作层次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层次转变。近些年,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形成了会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督办、市人大专委会重点督办、市人大代表视察办理等多种形式的代表建议督办方式。今年以来,又积极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开展了常委会重点督办重点建议的试点工作,从市人大各专委会重点督办的23件代表建议中,依据“建议牵涉面广、群众较关注且经承办单位努力,又能够取得较好成效”的标准,确定“加大对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2件建议,由人大工作层次督办上升为由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层次,进行跟踪督办。

四是代表建议办理由满足“事事有答复”向追求“件件有成效”转变。为保障代表建议权的落实,适应当前群众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期望,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在办理工作中克服“答复完了就是办理完了”的错误意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自身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兑现对代表的办理承诺。今年开始,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对近几年来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列为B类的建议(属正在解决的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分步骤、有选择地进行跟踪督办,推动承办单位拿出有力举措,“言必行,行必果”,把每一件建议的办理工作都办成精品工程,办出成效来。(刘锡平)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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