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江网讯实习生付传僡记者时雨报道:7月14日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4月至明年3月,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14日上午9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直有关单位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重点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绿色食品办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绿色食品办的负责同志就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作的专题汇报后,胡振鹏说,各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是好的,在这次执法检查自查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扎实,既肯定了成绩,也客观地反映了存在的问题,有的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这对进一步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会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谈到如何做好下一阶段的执法检查工作,胡振鹏要求,一要严格依法办事,在工作中要坚持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人大依法履职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关系,努力使执法检查过程成为相互扶持、形成合力的过程。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向执法组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建议,意见。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跟踪检查2008年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所提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来开展工作,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和保障;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与制度等情况。三要增强工作实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学习,广泛收集各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情况的意见,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提出质量较高的执法检查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积极主动搞好整改,突出整改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和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整改与建立新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用制度保证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
据悉,从7月15日开始,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南昌、鹰潭和赣州、新余市及所辖有关县市(区)进行检查。(摄影:侯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