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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来源: 新余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12月10日 16:30

  12月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市会展中心人大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国钧,副主任余冬梅、陈秉正、谢桂生、姚尚伟、张柱根,秘书长万晓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高平,市政协副主席侯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炽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人数36人,因公、因事请假5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整改的情况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认为我市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有成效,预防工作有力度,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办案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13年1月4日召开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记者蒋文锋)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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