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2013年1月22日召开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2日在南昌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西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西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西省2012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西省2013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江西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