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定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 9月27日至30日召开
简火根 宜春日报记者李韶忠报道: 9月 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宜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源林、梁歌共、毛庆生、陈秋保、易鲁宜、谢国萍,秘书长谢祁萍及委员共 35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舒建勋,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熊金文,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 2011年 9月 27日至 30日在宜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决定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依法确认 437名市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书面)。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前,杨晓宁作了讲话。他简要回顾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及主要体会。他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民的重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了市委和全体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他强调,即将召开的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努力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的幸福宜春,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赶超进位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他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认真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成一次团结和谐、凝聚合力、促进发展、加速赶超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