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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

来源: 江西人大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21日 10:56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的贯彻实施,规范邮政服务和邮政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邮政用户、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事业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今年4月至6月,邮政法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革带领下,对全市贯彻实施邮政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之前,组织召开了邮政法动员大会,为执法检查组成员举办了邮政法解读讲座。此后,在听取市邮政局关于邮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基础上,分两组到了德兴、婺源、上饶县、玉山、广丰、铅山等部分县(市、区),了解了当地贯彻实施邮政法的情况,组织工商、公安着装持证对本级城区内的快递公司进行了部分重点检查,深入绿景、大信花园、黄金水岸等住宅小区视察了信报箱的设置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邮政法的基本情况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邮政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邮政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人民政府和邮政部门、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邮政业进入了依法用邮、依法治邮、依法兴邮的新阶段,邮政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促进了我市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提高和邮政基础设施的完善,为邮政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上饶邮政作为邮政法的实施主管部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邮政法,积极履行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职责,维护邮政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通信权,促进了邮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邮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邮政法的学习,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邮政日、普法宣传日等集中时间和力量向社会宣传邮政法,组织126人次参加了邮政法学习考试,17名市县局领导邮政法读书培训。积极贯彻落实邮政法的各项规定,努力保障社会各界的邮政权,长期以来,为保障普遍服务,做好特殊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邮政服务网点不减、服务范围不缩、服务水平不降,在上饶市区、各县(市区)、各乡镇分别设置了17个、39个、169个营业场所,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对196个邮政支局(所)按照全国窗口行业的装修标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和装修,增强了邮政服务能力,同时设置了“邮政代办点、邮政接转点”32个,及时投递各类邮件,普遍执行了邮件收寄验视制度,投递深度覆盖到全市2492个行政村,为全市人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邮政环境。严格按照邮政法规定的投递频次时限深度保障了城乡党报党刊的投递发行,确保了机要通信安全和义务兵通信及盲人读物免费服务。充分利用邮政资源,宣传、推介上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后发行“中国三清山”、“纪念方志敏诞辰100周年”、“鹅湖书院”等三套纪念邮票册。服务社会效果明显,全市邮政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2009年,全市实现邮政业务收入2.5亿元,企业总资产达1.699亿元,上缴税收525.62万元,建成了1个国家级营业示范精品店(抗建路支局),市邮政局先后荣获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优秀企业”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罗细英等一大批先进个人,上饶邮政已成为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贯彻邮政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法规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应引起重视和妥善解决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邮政法的力度还不够大,社会对邮政法的认知度不高。邮政法颁布施行以来,虽然举行了一些宣传纪念活动,但很大程度上是对行业内的宣传。而全民的、社会的宣传不够,甚至连民营的一些快递公司负责人对邮政法都知之甚少。对外宣传未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较大影响,邮政承担的普遍服务工作未能被社会各界广泛了解。

  (二)多数地方邮政网点及信报箱(邮筒)建设尚未纳入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步伐加快,新增的住宅小区、商业区、校园区、工业园区等的用邮需求日益增长。一些地方由于邮政网点建设未纳入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邮政网点拆迁、新建无法享受优惠政策,许多新建楼房没有依法将信报箱或信报箱群纳入新建住宅楼规划设计建设中,城乡街道、村名、单位、住宅区地址不清晰,有的小区高层楼房安装电子门锁较为普及,在邮政信报箱(群)建设未落实、街道门牌不清晰的情况下,部分邮件很难投到位,甚至有些小区邮政人员根本不能进入,给邮政投递工作带来了困难,给用户用邮带来极大不便,影响了邮政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普遍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社会快递公司违法经营,导致邮政普遍服务和专营市场较混乱。目前,我市有较大规模的社会快递公司在中心城区有10多家,它们收寄的信函类特快专递占全市业务量的30-40%。由于大部分群众对邮政法的认知程度不高,在邮寄投递信函时,往往根据价格来选择社会上的快递公司,但是当寄递的信函出现了问题时,社会上的快递公司经常推脱责任。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邮政特快专递专营权,而且给用户造成了一定损失,甚至影响或损害国家信息安全。根据工商部门统计,2007年1月-2009年12月共受理邮政服务行业和快递公司投诉60件,其中:邮政服务行业投诉45件,快递公司投诉15件,解决58件,解决率96%,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快递公司投递不到位;网购或电话联系购物投递来的货物与所订购的货物不相符;快递公司服务态度差;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损坏物品;收费不合理,等等。6月2日,执法检查组在对快递公司检查时发现:快递公司存在无照经营、门牌与执照不相符或年检手续未办等现象,更为严重的是超经营范围收寄本应邮政专营的信函类特快专递邮件,严重侵害邮政信函专营权,易造成政府信息和商业机密泄露等安全隐患。

  (四)农村中信件最后“一米”的终端投递服务难以到位。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投递人员299名,农村地区基本上都没有设置“村邮站”,满足不了广大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用邮需要。农村用户反映,说城里订一包牛奶都能送到家,农村订的报刊却放在村干部家里,经常是“日报变成周报”,“周报变成半月谈”,邮件到了村委会后造成滞留,村级以下无法及时收到各类邮件。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执法检查组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和调查,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邮政市场管理体制和机制问题。目前,市一级及其以下邮政部门,有履行普遍服务的职责,却不具备对邮政市场监管的执法权限。执法权限仅限于省邮政管理局及上级机构。在这种机制体制下,对贯彻实施邮政法,加大市场监管等方面带来了困难。社会上的快递公司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收寄信函类特快专递邮件,严重侵害邮政信函专营权等问题,市一级及其以下邮政部门由于没有执法权,难以对其进行处罚,而省邮政管理局及上级机构天高皇帝远,根本管不过来或失去监管。这是造成快递市场混乱的主要因素。

  二是各级邮政部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联系沟通少。由于平时邮政部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多的主要是业务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监管,基本很少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如城建、规划、工商、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汇报不够。致使政府部门对整个邮政市场、信报箱的设置等问题,掌控和决策缺乏依据。

  三是由于现代化通信业的发展人们对邮政的重视程度相对降低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通信业飞速发展,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为代表的信息化被广泛应用,人们对传统的邮政重视程度相对不高了,对街道、小区的邮筒、邮箱设置降低了关注度。特别是农村地区邮件最后“一米”的终端投递服务难的问题突出。

  四、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邮政法的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邮政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邮政法律意识。邮政部门要把经常性的宣传工作与“世界邮政日”、“普法宣传日”等时机的宣传工作结合起来,把注重系统内的宣传与外部的全社会的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地宣传邮政普遍服务的理念和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增强影响力,加深人民群众对邮政的认知和了解,真正使邮政法为全社会所知晓。

  (二)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促进邮政法贯彻实施。首先邮政部门要定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让有关部门充分了解邮政的工作,以求得支持和帮助。其次,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邮政法的引导下,共同推动上饶邮政事业的发展,要把地方邮政网点、信报箱的设置纳入到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作为小区建设、房产开发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新建、在建、已建住宅楼房没有安装信报箱的情况,责令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尽快整改,对今后住宅小区新建楼房(小区)的信报箱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要让邮政部门列席有关会议,参与到城建的规划、验收等程序上来。邮政及有关部门都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好促进邮政业发展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同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有效的促进邮政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邮政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加快“村邮站”惠民工程建设。邮政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2009年,江西省委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乡乡有局所、村村有邮站”的目标。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加快“村邮站”建设步伐。“村邮站”不仅具有提供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农村邮件报刊寄投难,还可在促进农资配送、农产品进城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充分依靠政府统筹、组织、协调的功能,整合资源,把建设“村邮站”与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站、农资配送站、农家书屋等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并解决人员及其经费问题,财政上要给予适当补贴。要把“村邮站”建设成为邮件的转投站、邮政业务的代办站、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传播站、科技致富的信息站。

  (四)要尽快完善街道、村名地址牌建设。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完善邮政基础功能,以期提升邮政作业效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五)要加大对一些快递公司违法经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规的严肃性。根据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快递市场较乱的情况,工商、公安、国安、邮政等部门要对我市的快递市场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和整治,对无照经营的门点(公司)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超经营范围收寄信函类专递邮件的违法行为要给予教育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要建立健全用户查询平台,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信息安全。

  (六)邮政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感,提高服务质量。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学习邮政法,忠实履行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职责,确保党报党刊的发行,尤其是农村边远地区的发行和投递,确保机要通信安全,保障社会各界的用邮权,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七)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西省邮政条例》,把邮政执法权下放到设区市一级,以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管,更好地维护国家、邮政用户、经营者三者的合法权益。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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