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七件重点督办建议
4月15日,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7件代表建议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内容涉及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
据了解,今年年初,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了175件建议,其中议案转建议14件。此次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是在对全部建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与政府部门反复沟通后最终确定的。
为确保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落到实处,根据《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办法》,此次确定的7件重点督办建议,将采取“主任领衔、市长领办、专工委督办、代表跟踪问效”的联动方式,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督促市政府及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同时,在下半年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还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重点督办建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编 辑: 冯涛
责 编: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