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选举办法
萍乡日报讯 1月16日上午,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会议应到代表306名,实到270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卫民、黎德廉、李江河、江枝英、徐志华、刘晓萍、王开贵、时卫国、陈冬生、曾祥军、王建民、刘家正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刘晓萍主持大会。
在主席台就座的市领导还有:李小豹、晏德文、彭艳萍、周敏、朱信萍、张学民、张秀娟、崔传鹏、亓丕华、吴运波、聂晓葵、邓忠平、邓斌、曹光亮、李腾勇。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春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德才,萍乡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尹继国、刘明初,市政府巡视员胡立勤,在萍正地级离退休老同志唐湘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诗康、熊诗宁、何其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侯玉雯,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也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议程主要有四项: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黎德廉作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春芽作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德才作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草案。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黎德廉向大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萍乡转型崛起;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丰富载体,拓展空间,提升代表工作质量;改进作风,强化素质,打造活力和谐机关”四个方面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工作。
黎德廉指出,2013年,在中共萍乡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黎德廉指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萍乡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和“一轴两核多组团”战略举措,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萍乡转型崛起,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何春芽、朱德才分别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记者 陈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