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
抚州日报讯昨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小梅、黄日强、曾龙昌、陈克、余建平、谢祖鹏及秘书长左树青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小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列席会议。
大会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6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8时30分,大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人事任免议案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议案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委常委、拟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学胜和赵世斌以及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作任前表态发言;听取了拟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作任前表态发言;听取了关于提请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说明;提请审议了《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抚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公安经侦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提请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免职议案;提请审议了朱荣辉关于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辞呈,及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11时1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抚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公安经侦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接受朱荣辉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补选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会议结束时,王晓媛指出,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等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上来,充分发挥好人大的监督支持和服务保障作用,推动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深入。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要立足人大职能,紧扣我市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关键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要组织代表围绕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目标措施和重点任务,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发挥主体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
针对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王晓媛强调,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月18日召开,要精心筹备会议,认真严谨、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要深入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为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送上新春的问候、祝福。要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环境。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过上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廉洁年”。(记者 邓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