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2014年1月16日召开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25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在吉安市吉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世忠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2、审查和批准吉安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吉安市2013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14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7、选举事项。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