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到天长市调研《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
4月23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派出检查组到天长市,对天长市实施《防洪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仲文耀及水利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检查组一行首先察看了釜山水库、时湾水库、海螺坝水库、杨村河堤防、三汊河闸、千秋排涝站等防洪工程现场,听取了有关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在下午的汇报座谈会上,水利部门就贯彻实施《防洪法》情况向检查组作书面汇报。自1998年《防洪法》施行以来,水行政主管部门利用3.22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通过送法上门、赶集下乡、上街摆咨询台、悬挂大幅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水法制观念;逐步完善防汛抗洪指挥体系,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扎实开展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思想、组织、预案、物料、经费“五落实”;不断加强防洪工程建设,10年间累计投入防洪工程资金1.1亿元,大大提高了天长整体防洪能力;依法查处各类水事案件100余起,维护了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天长健全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防洪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但同时也要求天长进一步加大对《防洪法》的宣传力度,逐步解决堤防违章占建、违章垦殖问题,要紧抓滁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大拆迁、大建设”机遇,加大力度,乘势而上,该清理的清理,该拆迁的拆迁;要科学制定好水利基础设施整体规划,使城镇建设与防洪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要抢抓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水利建设项目,市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特别是对防洪工程设施要作为重中之重来安排;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在建工程进度,确保各类工程度汛安全。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