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
6月9日,市三届人大人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箴顺、闻宝强、张宗华、杨传友,秘书长李建民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乔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开发区杭淠湾安置小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贷款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我市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对市政府关于我市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报告稿的初审意见;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法官法》有关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法官法》有关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稿的初审意见;听取内司工委关于我市司法鉴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人选工委关于提请接受和任命人员情况的初审报告;听取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开展《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调研方案的汇报;讨论研究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召开时间和日程安排草案;听取人选工委关于全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全省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座谈会暨2009年江淮环保世纪行表彰会精神的汇报;听取关于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厅)主任座谈会精神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2010年度工作量化目标考核办法及成立机关目标考核领导组草案的汇报。
主任会议在讨论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情况时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力宣传、依法保护、加强管理,规范了审批程序,为保护森林(植物)资源作出了极积的贡献。同时也认为在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一些的突出问题。一是非法采挖、贩运、交易风景苗木、映山红、兰草问题较为突出,造成大量古树名木、花卉流失。二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为此,主任会议建议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保护管理森林(植物)资源的认识,处理好中心城市建设和古树名木保护之间的关系,出台保护森林(植物)资源管理办法,加大投入,完善和落实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政策和措施。会议决定将该专项工作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在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了《法官法》有关队伍建设情况时,主任会议认为,多年来,市中院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官管理体制,确保法官队伍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司法素质,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服务科学发展、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存在少数法官素质不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较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办案和精神压力增大,法官职级待遇偏低,工作环境和条件较差等问题。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决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增强法官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法官作风;进一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努力为法官履职提供良好条件。会议决定将该专项工作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在讨论我市司法鉴定工作时,主任会议在充分肯定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指出尚存在机构布局不够合理,鉴定业务不够全面,执业活动不够规范,鉴定质量有待提高,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和不足,建议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准入管理,拓展业务范围;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鉴定质量;加强管理工作,规范执业行为;加强部门合作,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会议同意将该调研报告转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提高。
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6月17日至18日召开,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祥安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命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工委主任、驻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陆仁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