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监督法法制讲座
为使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了解监督法、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实效,4月2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举行《监督法》专题法制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振凡从监督法制定的简要过程、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性质和必须坚持的原则、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方式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讲述。
会议对贯彻落实监督法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加强监督法的学习和宣传,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重要性;二要完善制度,创新工作,增加监督的规范性;三要把握重点,抓住难点,提高监督的规范性;四有注重调研,掌握实情,提升监督的准确性;五要发挥作用,公开透明,扩大监督的广泛性。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大机关工作了参加了讲座。(陈峰)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